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危险废物的转移及处理流程,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批程序。所有涉及危险废物转移的企业必须提前提交详细的转移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废物种类、数量、运输路线、接收单位资质等信息,经环保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二、加强全程监控。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每一步骤都符合规定要求,防止非法倾倒或中途改道现象发生。
三、提升处置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投资建设高标准的专业化处理设施,同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进来,形成多元化的处置格局,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量。
四、加大执法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行动,严厉打击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对于情节严重者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
五、完善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状况制定周密的应对措施,保证一旦出现问题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述要求,共同维护好我市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市环境保护局。
特此通知。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
2023年XX月XX日
注:以上内容为虚构示例,仅用于说明目的,实际操作时需参照最新政策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