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特殊教育质量,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现制定《万宁市特殊教育学校专任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科学规范的选拔程序,择优聘用符合岗位需求的专业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若干名,具体岗位需求以实际公告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4.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3.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报名时间、方式及相关要求。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指定日期止;
2. 提交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采用笔试、面试等多种形式进行综合测评,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
(四)体检与考察
拟录用人员需参加体检,并接受政审考察,确保其符合录用条件。
(五)公示与聘用
经研究确定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保障措施
为吸引优秀人才投身特殊教育事业,将给予新聘教师一定的生活补贴、住房保障等优惠政策,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万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万宁市教育局
2023年XX月XX日